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定?,F公布兩起典型案例。
案例一:
2024年1月,網民周某為博取關注,在微信群內故意捏造“小孩器官被偷走焚燒”的謠言信息,擾亂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之規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某給予行政處罰。
案例二:
2024年6月,王某某看到一名網友發布一條“威海一大哥威武”的視頻(該視頻內容是一男子持刀攻擊一女子)后,未經核實,擅自發布到某網絡平臺,被部分網民轉載、傳播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之規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予以行政處罰。
經區公安提醒:
言論自由是每個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權利,但言論自由不是萬能的保護傘,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在網絡信息高速傳播的時代,我們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、合理表達,切不可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。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隨意罵人、損毀他人名譽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廣大群眾要通過文明、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,維護健康有序的法律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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